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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机构设置
 
    一、组织机构
    1.岗位设置
    拟设编制:9人。其中:
    招生就业处处长(兼招生办公室主任):1人
    招生就业处副处长(兼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主任):1人
    招生办公室岗位:2人
    学籍管理科岗位:1人
    就业指导中心岗位:2人
    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岗位:2人
    2.机构图与岗位图:
    (1)机构图
 
    (2)岗位图
 
    二、岗位职责描述
    (一)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招生就业处是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主管全院全日制学生的招生、学籍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机构。其岗位职责为:
    1、负责全院招生计划的编制、落实、上报工作并向社会公布。
    2、负责学院招生简章的材料组织、印刷,并向全国各地中学、招办及相关单位发送。
    3、负责向全国各地招办报送招生计划。
    4、负责招生录取和对招生人员的培训工作。
    5、提供招生咨询,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
    6、负责做好招生、就业工作总结和起草报告、上报相关报表。
    7、做好新生报到、遗留问题处理和与相关部门的接口工作。
    8、负责招生文件、录取名单的整理归档工作。
    9、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为学院选拔培养优秀人才;通过招生工作的深入研究为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可靠依据,为学院的发展献计献策。
    10、负责学院学籍管理工作,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学籍学历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11、负责在校生学年注册和学籍异动工作。
    12、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和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
    13、以“建立科学、有效、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为目标,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
    14、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的规定以及学院的有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实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
    15、把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结合到就业工作中,实行常年服务,全时咨询,实现教育、管理、服务三位一体。
    16、进一步拓展就业市场,收集就业信息;进一步完善就业信息系统,并向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开放,提供网上信息服务。
    17、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校外实训和就业基地建设,以及全院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
    18、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日程安排、办理派遣及相关手续。
    19、负责招生就业网站建设工作,完善录取查询、学籍查询、网上报名和就业测评系统。
    20、协助院内相关单位办理毕业生离校事宜。
    (二)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实施细则
    1、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从学院实际出发,提出学院招生工作的管理与实施办法;制定招生管理工作的改革方案和措施,组织制定招生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2、根据学院发展,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招生计划,认真组织编制年度招生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并协助教务处提出新专业申报和老专业改造的方案。
    3、组织制定学院年度招生政策和招生章程,做好招生宣传策划工作,通过网络、广告、报刊杂志等多种媒体手段,宣传学院的办学特色。
    4、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集生源地的意见,并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要求,科学、合理的编制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5、负责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工作,处理来访、来信、来电及网上关于招生的各类问题。
    6、负责建立学院招生网络平台,加大网络方面的宣传力度。
    7、负责组织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制定学院网上录取的实施方案;并组织接待考生、家长、新生咨询和录取工作。
    8、负责录取学生工作,并及时邮寄录取通知书,做好跟踪联系以确保通知书能及时准确无误到达考生手中。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迎新工作,并负责新生报到和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10、负责招生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年度招生工作计划和总结。
    11、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问题,组织开展招生调研工作。
    12、负责录取审批表和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13、负责招生经费的预算和结算工作。
    14、完成学院(或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学籍管理科工作职责实施细则
    1、具体负责制定和完善有关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及时掌握学生休学、退学、复学、转学等学籍异动情况,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退、复、转等手续,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负责学籍管理工作的基础信息采集和图片信息采集工作。
    4、新生入学后,学籍管理科按照省招办和省教育厅规定时间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5、按教育主管部门和学院规定,每年3月31日和10月31日前完成学期、学年注册工作;通过学院学籍管理系统与班主任及时沟通,核对学生个人信息,以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为准,确保学籍注册工作细致准确;将班级学生数据及时上传学籍管理系统,做到全院学生信息共享。
    6、协助招生办公室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并负责新生报到数据的整理、校核与发放工作。
    7、负责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确保学生毕业信息准确无误,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8、负责在校学生学籍异动(留降级、转专业、入伍等)的审核与办理,学籍相关材料的复核、汇总、报审和数据的统计。
    9、协助学生处、教务处和财务处做好毕业生毕业、结业、肄业资格审查,并协助办理相关证书。
    10、负责进修生、随读生和借读生的管理及学习证明的发放工作。
    11、负责办理学籍学历证明,并做好学籍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2、负责学籍学历信息平台的管理与维护,以及学历证书的查询和补证工作。
    13、负责学籍管理各类有关数据统计、分析、计划报表等工作;及时、主动地将学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14、完成学院(或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实施细则
    1、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和学院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实施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
    2、负责全院毕业生生源审核统计工作,编制生源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3、负责全院《毕业生求职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审核与发放以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登记和汇总。
    4、负责全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5、多渠道收集、整理毕业生需求信息,并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向全院毕业生公布。
    6、做好招生就业网毕业生相关栏目建设、积极开展网上招聘和就业。
    7、接待用人单位来院招聘工作;组织、指导全院毕业生参加各级各类人才招聘会和供需洽谈会。
    8、负责编制、上报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负责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审核和发放。
    9、指导各系做好毕业生签定工作;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派遣手续的办理;组织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评比工作。
    10、负责处理毕业生派遣遗留问题,办理毕业生改派手续,并负责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收集整理工作。
    11、负责协助全院毕业生档案的保管、整理和寄发。
    12、密切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加强就业基地建设,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13、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相关认证工作。
    14、完成学院(或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