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层次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的通知》(甘招委发〔2017〕4号)文件精神,落实《兰州外语职业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暂行)》要求,结合公共管理系法律事务专业特点,特制定法律事务专业职业适应性评价标准。
一、普通高考生测试标准
(一)测试原则与目标
1、测试原则
综合素质测试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基本原则,坚持做到测试方法科学适用、组织严密规范。
2、测试目标
本测试标准的设定主要考核考生的文化基础、思想道德素质;主要通过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学习能力、心理素质以及与法律专业相适应的兴趣与潜力等。
(二)测试形式与内容
1、分值构成及测试形式
普高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分值涉及三部分,第一部分高中会考成绩占比40%,其中会考成绩计算标准以90分为A等、80分为B等、70分为C等、60分为D等合计考生全部会考科目分数,并按照合计后的平均分核算该部分成绩;第二部分专项分(内容包括:政治、地理、历史、语文、英语)占比30%,该环节以五门成绩总和的平均分核算分数;第三部分面试成绩占比30%,需考生做2分钟自我介绍,并由评委教师随机选择3个模块中的3道题进行测试。(其中第1模块或第3模块为必考项)
2、测试内容(第三部分:面试30%)
(1)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
能够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以及解释、叙述事情的能力。
(2)创新发展能力
发现新问题、产生新思路、提出新观点和找出新办法的能力。
(3)分析应变能力
考生需具备基本的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归纳能力和分析论证能力,并通过设定特定的意外事件,要求考生能迅速地做出反应,寻求合适的方法,使事件得以妥善解决的能力。
(4)专业认知能力
要求考生对社会基本法律现象有一定的了解,能够根据所提供的法律情景作出独立的分析和判断。
(5)心理素质能力
具有以人为本的理念;诚信、守法、吃苦耐劳、强烈的责任心等品质;还应具备挫折承受能力等方面的心理素质。
(三)测试评分细则
表1:普高生综合评价评分细则
普
高
生
综
合
测
试
评
分
细
则 |
第
一
部
分 |
会考成绩(40%) |
1.会考成绩计算标准以A=90分、B=80、C=70、D=60分合计考生全部会考科目分数;
2.将全部会考科目成绩以计算标准汇总,按照汇总后平均分计算该部分成绩。 |
第
二
部
分 |
专项分
(30%) |
1.专项分科目包括:政治、地理、历史、语文、英语,以会考成绩计分;
2.将以上5门成绩汇总,按照汇总后平均分计算该部分成绩。 |
|
面试成绩
(30%)
时间:平均每人5-10分钟 |
1.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
(40分) |
评分标准:1. 能准确地判断文章的态度、意图和目的,分析中心思想和主旨。
2.能够根据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思路清晰,语言通顺。 |
言语理解准确40分
言语理解模糊30分
言语无法理解20分 |
语言表达清晰40分
语言表达完整30分
语言表达混乱20分 |
2.创新发展能力(30分) |
评分标准:1. 对日常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能提出新的见解。
2. 善于观察和分析,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想法,具备创新意识和基础创新能力。 |
具有较强创新能力30分
具有一定创新能力20分
创新能力欠缺10分 |
3.分析应变能力(40分) |
评分标准:1.有正确的价值观,具备基本的是非判断能力。
2.根据给定的案例背景,找出问题的关键,提出合理的解决思路。
3.面对意外事件,能迅速地做出反应,寻求合适的方法,使事件得以妥善解决的能力。 |
具有较强应变能力40分
具有一定应变能力30分
分析应变能力欠缺20分 |
4.专业认知能力(30分) |
评分标准:1.能进行自我分析,对未来的职业定位和就业途径、前景有较清晰的认知。
2. 对职业选择的相关外部环境进行较为系统的分析。如家庭环境分析、社会环境分析、职业环境分析。 |
专业认知能力较强30分
专业认知能力模糊20分
专业认知能力欠缺10分 |
5.心理素质能力(30分) |
评分标准:1.有正确的三观,始终保持开阔的心胸,具有较强心理冲突和挫折的忍受能力,热爱生活,热爱学习。
2. 自信、自爱、自尊、自立,能够充分认识自己,正确估价自己,有自知之明,不自卑不自负。
3.宽容待人,善于与他人交流思想。 |
心理素质能力较强30分
心理素质能力一般20分
心理素质能力较弱10分 |
二、中职生测试标准
(一)测试原则与目标
1、测试原则
综合素质测试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基本原则,坚持做到测试方法科学适用、组织严密规范。
2、测试目标
本测试针对中职生应知应会的人文与自然科学普及类知识,生活常识,行为礼仪,人际交往等方面的简单知识。主要进行职业倾向和能力素质考核,考察学习能力、思维能力、理解交流能力、专业潜能、心理素质以及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测试形式与内容
1、分值构成及测试形式
中职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分值涉及三部分,第一部分文化知识成绩占比40%;第二部分职业技能占比30%;第三部分面试成绩占比30%,需考生做2分钟自我介绍,并由评委教师随机选择3个模块中的3道题进行测试。(其中第1模块或第3模块为必考项)
2、测试内容(第三部分:面试30%)
(1)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
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以及解释、叙述事情的能力。
(2)创新发展能力
发现新问题、产生新思路、提出新观点和找出新办法的能力。
(3)分析应变能力
考生需具备基本的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归纳能力和分析论证能力,并通过设定特定的意外事件,要求考生能迅速地做出反应,寻求合适的方法,使事件得以妥善解决的能力。
(4)专业认知能力
要求考生对社会基本法律现象有一定的了解,能够根据所提供的法律情景作出独立的分析和判断。
(5)心理素质能力
具有以人为本的理念;诚信、守法、吃苦耐劳、强烈的责任心等品质;还应具备挫折承受能力等方面的心理素质。
(三)测试评分细则
表2:中职生综合评价评分细则
普
高
生
综
合
测
试
评
分
细
则 |
第
一
部
分 |
文化知识(40%) |
.以中职学校提供的有效成绩按一定的比例平衡校级成绩后按科目的平均分计分 |
第
二
部
分 |
职业技能
(30%) |
以中职学校提供的有效成绩按一定的比例平衡校级成绩后按科目的平均分计分 |
|
面试成绩
(30%)
时间:平均每人5-10分钟 |
1.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
(40分) |
评分标准:1. 能准确地判断文章的态度、意图和目的,分析中心思想和主旨。
2.能够根据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思路清晰,语言通顺。 |
言语理解准确40分
言语理解模糊30分
言语无法理解20分 |
语言表达清晰40分
语言表达完整30分
语言表达混乱20分 |
2.创新发展能力(30分) |
评分标准:1. 对日常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能提出新的见解。
2. 善于观察和分析,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想法,具备创新意识和基础创新能力。 |
具有较强创新能力30分
具有一定创新能力20分
创新能力欠缺10分 |
3.分析应变能力(40分) |
评分标准:1.有正确的价值观,具备基本的是非判断能力
2.根据给定的案例背景,找出问题的关键,提出合理的解决思路。
3.面对意外事件,能迅速地做出反应,寻求合适的方法,使事件得以妥善解决的能力。 |
具有较强应变能力40分
具有一定应变能力30分
分析应变能力欠缺20分 |
4.专业认知能力(30分) |
评分标准:1.对报考本学校的了解,对所报考的第一专业的了解,能进行自我分析,对未来的职业定位和就业途径、前景有较清晰的认知。
2. 对职业选择的相关外部环境进行较为系统的分析。如家庭环境分析、社会环境分析、职业环境分析。
3.主要考核学生对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的了解和掌握,考核学生对有关法律问题的理解能力,对是与非的判断能力,以及依法律己、依法做事、依法维护权益、依法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实践能力。 |
专业认知能力较强30分
专业认知能力模糊20分
专业认知能力欠缺10分 |
5.心理素质能力(30分) |
评分标准:1.有正确的三观,始终保持开阔的心胸,具有较强心理冲突和挫折的忍受能力,热爱生活,热爱学习。
2. 自信、自爱、自尊、自立,能够充分认识自己,正确估价自己,有自知之明,不自卑不自负。
3.宽容待人,善于与他人交流思想。 |
心理素质能力较强30分
心理素质能力一般20分
心理素质能力较弱10分 |
三、综合测评测试要求
1、参加测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参加笔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随意走动,并关闭手机,注意考场秩序和卫生,考试结束后立刻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3、考生在备考期间要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对替考和拒不听从安排者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面试完毕后按指定路线离开面试区。
|